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,近日,甘肃省总河长令第13号发布《甘肃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(2025—2030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明确未来五年将以流域为单元、以河湖水系为脉络,统筹水灾害、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、水文化和岸线保护,着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。提出2025至2030年,全省建设幸福河湖127条(段、个),2030年底基本构建“河安湖晏、水清鱼跃、岸绿景美、宜居宜业、人水和谐”的幸福河湖体系。
《方案》明确了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、实现河湖清洁美丽、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、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。方案《提出》,要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,重点推进黄河甘肃段防洪治理(二期)工程及渭河、洮河等主要支流防洪工程建设。聚焦重点区域(集中居民点、重要基础设施等),开展山洪沟防洪治理,到2030年,幸福河湖防洪达标率达到90%以上。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,加快推进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建设,构建“监测-预警-响应”闭环。
通过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、促进农业节水增效、工业节水减排和实施城乡节水降损等措施,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。此外,还将健全生态流量保障机制,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,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建设。
为实现河湖清洁美丽,《方案》提出,要开展水域岸线保护与修复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和水污染防治行动,重点治理农村黑臭水体,严格监管入河排污口,确保水质持续改善。同时,将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标准化方法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保护修复,培育“河湖+生态旅游”“河湖+特色种养”等融合产业,促进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。要深度融合黄河文化、丝路文化等地域特色,推进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,建设水文化载体,提升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认知与参与度。
为确保方案落地见效,甘肃省将建立政府主导、河长挂帅、部门联动、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,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河湖治理,并严格动态管理幸福河湖名录。同时,加强执法监管和宣传引导,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(张燕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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